卫生健康局2023年10-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发布者: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 来源: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
行政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行政处罚结 果 |
行政处罚日 期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1 |
城子河区宝顺汽车修理厂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
城子河区宝顺汽车修理厂 |
吴东阳 |
警告 |
2023年10月11日 |
鸡西市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 |
2 |
城子河区众合汽车维修中心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
城子河区众合汽车维修中心 |
刘知彬 |
警告 |
2023年10月11日 |
鸡西市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 |
3 |
高振生西医内科诊所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 |
高振生西医内科诊所 |
高振生 |
没收违法所得366.50元,罚款人民币3万元。 |
2023年11月1日 |
鸡西市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 |
4 |
正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正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郑玉兰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2023年11月10日 |
鸡西市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