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排查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行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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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
- 来源: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
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预防非法“小化工”安全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函〔2024〕4号文件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小化工”行动,特公告如下:
凡在我区范围内存在下列非法违法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1.凡在我区无照或证照不全的,以各种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品勾兑燃油、醇基燃料油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2.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以所谓“生物”“新材料”“科技”等企业冠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个人;
3.各餐饮场所使用非法生产、经营,无检测报告或伪造检测报告的“醇基燃料”和其他危险燃料油的。
广大群众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通过电话或来访等方式,积极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品及“小化工”违法违规等行为线索。
举报电话:0467-2425269
鸡西市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