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鹤大公路(G201)鸡东鸡西界至城子河段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公示(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必要性

1)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位于鹤大公路鸡东与鸡西交界处(K284+261.428),路线沿旧路向南布线,在和平村北侧脱落旧路,向东布线,在城海村西侧穿过后,继续向南沿旧路布设,终点止于城子河区在建丹阿公路K1675+571处十字型交叉,终点桩号K298+288.351,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K285+400K298+288.351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K284+261.428K285+400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线长度14.027公里。

2)建设必要性:一是建设本项目是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需要;二是建设本项目是改善区域路网功能,提升和完善国家公路网服务质量,提高既有公路的服务水平和通行能力,满足交通需求增长的需要;三是建设本项目是促进鸡西市经济发展,加强区域经济联系的需要;四是建设本项目是改善区域出行环境,解决沿线居民出行环境难题,改善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感的需要。因此加快建设拟建项目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十分紧迫的。

2、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

1)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4.027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0.0m,填方468.414m3,挖方622.358m3,永久占地总面积47.813hm2。桥梁3座,涵洞32道,设置平面交叉11处,停靠站2处。

2)主要控制点为:鸡东鸡西界、和平村、城海村、城子河。

3)设计标准: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K285+400K298+288.351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K284+261.428K285+400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4)建设工期:拟建项目计划2024年开工,2025年竣工,总工期2年。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机械和运营车辆的汽车噪声、震动、施工扬尘污染等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议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并加强对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的管理,降低或尽力避免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征地拆迁方面,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少量房屋拆迁,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鸡西市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确保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受征地及拆迁受影响群众的利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受拟建项目影响的县(区)市、街道办乡镇、居()委会,及受拟建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拟建项目的路线方案、建设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意见、以及其它参加工程施工、确保参加施工的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拟建公路工程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15146769815

联系人:顾大勇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257

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