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5年1月—8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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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8日
- 来源: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23〕10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的通知》(鸡财指农〔2026〕78号)文件要求,2025年1—8月城子河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659头(其中:大猪635头,小猪24头)全部委托鸡西市鑫农源废处理有限公司代为处理。中央补助资金35765元(其中大猪635×55元/头=34925元;小猪24×35元/头=840元)已经下达我区,现需申请区财政匹配资金9765元(其中大猪635×15元/头=9525元;小猪24×10元/头=240元),连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计45530元,现申请拨付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如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
公示单位: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67-2422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