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5年1月—8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2310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的通知》(鸡财指农〔202678号)文件要求,20251—8月城子河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659头(其中:大猪635头,小猪24头)全部委托鸡西市鑫农源废处理有限公司代为处理。中央补助资金35765元(其中大猪635×55/=34925元;小猪24×35/=840元)已经下达我区,现需申请区财政匹配资金9765元(其中大猪635×15/=9525元;小猪24×10/=240元),连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计45530元,现申请拨付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如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公示期限:2026518—2026522

公示单位: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67-242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