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或按区委、区政府的完成时限要求进行调整。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区政府予以调整。

附件: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29

附件: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城子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

城子河区发展和

改革局

20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