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5年9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牛、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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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7日
- 来源: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26〕24号),《鸡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鸡财指农〔2026〕133号)文件要求,2025年9—12月城子河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95头,中央补助金额10725元。病死小猪24头,中央补助金额140元。全部委托鸡西市鑫农源废处理有限公司代为处理。中央补助资金10865元。已经下达我区,现需申请区财政匹配资金2965元(其中大猪195×15元/头=2925元;小猪4×10元/头=40元),连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3830元。
根据《鸡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病死牛羊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鸡财指(农)〔2026〕134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城子河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牛4头,中央补助金额1040元。病死禽0.3吨,中央补助金额120元,现病死牛、禽已全部委托鸡西市鑫农源废处理有限公司代为处理。中央补助资金1160元。现申请拨付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如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
公示单位: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67-2422821
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