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发布者: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现拟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确定的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行公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55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确保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和弘扬。
附件: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