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乡申报2024年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发放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416号)文件要求,补贴标准8.44044/亩。经7各村核实上报,现将申报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的面积及资金进行公示,全乡共计12977.07亩,109532.17元。

如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公示期:202535日至2025311

举报电话:0467-2305815

联系人:全芮瑶

历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分配表

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2025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