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城子河区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 发布者: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子河分局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23〕801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4〕64号)文件要求,城子河区开展了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子河分局拟对城子河区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鸡西市城子河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4年11月29日,如遇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子河分局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登记在城子河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居民身份证明或介绍信及书面听证申请前往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子河分局耕地保护股报名。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有关事项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城子河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本次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成果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淑芬 郭美艺 联系电话:0467-2426997
特此公告。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子河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