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关于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41项各乡镇、村屯未建设规模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污随意堆放完成整改销号的公示


    我区已完成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41项整改问题“各乡镇、村屯未建设规模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污随意堆放”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各乡镇、村屯未建设规模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污随意堆放。

   二、整改目标:2023年底在城子河区建设1个单元规模下养殖畜禽养殖村级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规模下养殖村级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整改措施:

1、城子河区制定了《鸡西市城子河区畜禽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区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开展规模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及建设和设施后期运行工作。

2、城子河区2023年在城子河区长青乡管辖范围内的城东村建设了1个单元量村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其中:堆肥场180立方米,尿液池900立方米。并已全部完成验收和公示。

四、整改成效

通过此项问题的整改,城子河区明确了养殖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整体方向,贯彻“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发展理念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效改善了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和畜禽粪污随意堆放问题,推动了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了畜牧养殖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五、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六、受理部门: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672422821

八、受理地址:城子河区政府第二办公区112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