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上办理裁员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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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 来源:城子河区人社局
一、事项名称
企业裁员备案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办理范围及条件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申请材料
1.劳动用工裁员备案,承诺免交即时办理。
2.企业经济性裁员按照网上规范样本,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备案→告知
六、办理时间及期限
1日办结
七、线上和线下办理地址
线上: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办理,
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
线下:城子河区政府第二办公区133办公室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实施主体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电话
0467—243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