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子河区2024年秸秆还田拟拨付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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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0日
- 来源: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4〕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通知》(黑农厅联规〔2025〕2号)要求,水稻秸秆全量翻埋还田、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标准为20元/亩,玉米秸秆翻埋还田补贴标准为30元/亩。经永丰乡、长青乡申报,我区2024年度完成秸秆全量还田作业面积1800.8亩,其中玉米全量还田作业218.8亩,需拟拨付资金6564元,水稻还田面积1578.4亩,需拟拨付资金31568元,共计38132元。
其中永丰乡水稻还田面积1578.4亩,需拟拨付永丰乡补助资金31568元,(补助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农户),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乡种植农机户郎林霖(农机设备号:10607c14) 于2024年完成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合格面积合计为427.1亩(其中永红村285.5亩、城子河村46.7亩、丰安村94.9亩)。(请参考附件:水田旋耕明细表);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乡种植农机户郎林峰(农机设备号:1050562f)于2024年完成水稻秸秆还田作业合格面积合计为334.6亩(其中永红村水田旋耕还田154.6亩、永红村水田翻埋还田180亩)。(请参考附件:水田深翻明细表、水田旋耕明细表);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乡种植农机户张义平(农机设备号:107f91b0) 于2024年完成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合格面积合计为816.7亩(其中丰安村816.7亩)。(请参考附件:水田旋耕明细表);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水稻秸秆全量翻埋还田、旋耕还田作业,省级每亩补贴20元;符合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标准人民币20元/亩,给予郎林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427.1亩*20元/亩=8542元;郎林峰秸秆还田作业补贴334.6亩*20元/亩=6692元;张义平秸秆还田作业补贴816.7亩*20元/亩=16334元。长青乡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218.8亩,需拟拨付资金6564元(由长青乡财政所公对公拨付至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向阳村经济合作社)。
公示期间,如对拟发放补贴情况有异议,可进行实名反映。
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五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467-2436110
联系人:霍彦霖
附件:
公示附件
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