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鸡西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的文件要求,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制定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包保责任人制。包保责任人必须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未批先建、乱采乱挖、违法盗采等行为。城子河区现有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8户,为落实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责任,防止私自复工生产建设,对以下矿山企业实行包保。
1、鸡西市城子河区昌顺采石场
包保人:包 宇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2、哈尔滨金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包保人:包 宇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3、鸡西市城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双阳矿山
包保人:王庆军 应急管理局监察科长
4、鸡西赛龙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大理岩矿
包保人:王庆军 应急管理局监察科长
5、鸡西市捷科土沙石开采有限公司
包保人:肖百钧 应急管理局监察员
6、鸡西市城子河区兴旺采石场
包保人:肖百钧 应急管理局监察员
7、鸡西市城子河区兴源采石场
包保人:王 飞 应急管理局监察员
8、城子河区张鑫发采石场
包保人:王 飞 应急管理局监察员
举报电话:0467-2352999
工作职责:
1、包保人负责传达停产期间各种信息。
2、定期组织巡查包保的非煤矿山企业,发现私自复工生产和安全隐患立即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