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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子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8-09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子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局、有关单位

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城子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8

 


城子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积极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和《鸡西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鸡政办发〔2022〕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大力宣传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政策的公开,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两乡、各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充分利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项目审批等问题办理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两乡、各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鸡西)网站及时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宣讲,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有关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信息发布渠道。域内发生疫情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和防控举措,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科普知识等,主动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就业稳岗相关政策宣传和推送工作,运用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载体,及时准确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相关群体,推动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时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补贴标准和补贴申领流程,让更多劳动者知悉培训政策和途径,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化方式列明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等,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突出政策落实重点,全面提升政策公开质量

(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202211月底前,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文件底数,参照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八)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强化政策供给侧与企业群众需求侧联通,探索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有效推送,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九)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围绕中心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全面、准确、权威解读。将涉及重要产业规划(计划)、重大科技创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作为宣传解读重点,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由政策起草部门及时制定解读方案,积极采取政策问答、图表图解、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力求把政策讲清楚、讲透彻,真正让政策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共享。探索建立“惠企通”服务专区,提供招商引资、减税降费、就业服务、农业农村、法律咨询等利企惠民政策“一号咨询”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12345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定期对话务人员开展政策咨询、解读和知识库信息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利企惠民政策,提高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

(十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开。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相应栏目,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四、着力强化平台建设,大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二)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十三)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可通过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十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体系。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与本级宣传、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持续优化政府公报数字版。推进区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高老年人和特殊群体获取信息服务便利度。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五、坚持规范标准,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十五)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补贴信息公示公开,及时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区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以公开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十六)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20221020日前,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集中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品牌。(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局,两乡、各街道办)

(十七)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21115日前,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发布2022年版目录,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发的自然资源、旅游、统计、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交通运输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对照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排查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予以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212月底前,政府各有关单位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六、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强化指导监督

(十八)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对重大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十九)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形成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强化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分别于2022915日、125日前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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