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请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确定的第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行公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55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确保我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和弘扬。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传承人

1

温氏整骨膏药

传统医药

城子河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温洪相

城子河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