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丰乡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公示及撤销说明

按照黑农厅联发【2024224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再次核查比对,2024年永丰乡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完成417.3亩,其中第一种方式407.87亩、第二种方式9.43亩。实施方案附件5要求面积小数点后不保留位数的要求,现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计算,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完成417亩,第一种轮作方式408亩、第二种轮作方式9亩。

同时撤销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7月15日发布的《2024年永丰乡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公示》、7月19日发布的《2024年永丰乡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变更公示》。

特此公示并说明。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实名反映。

公示期:2024726日到81日(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467-2305815

联系人:全芮瑶

附:《2024年乡级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表》

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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