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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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 来源:城子河区纪委监委
根据工作需要,城子河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要求满30周岁,不超过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9.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10.参加邪教组织的;
11.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2.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城子河区政府网站、城子河区微信公众号、城子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城子河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309室,城子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上均需原件与两份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报名登记表》两份、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公众号网站自行打印。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
4.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聘用方式。报名人数多于招聘人数时,采取笔试择优录取的方式;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通过考核聘用。
5.笔试:笔试主要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等。
6.面试: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等。
7.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8.考察人选名单:由城子河区纪委监委电话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城子河区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
纪委监委辅助工作人员报酬待遇为每月工资应发项3000元,连同养老、医保、工伤、失业保险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退休按照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电话
城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薇 联系电话:2432058
附件:城子河区纪委监委报名登记表
城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